
近年来,厦门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继承英雄城市的双拥光荣传统,持续深化涉军维权、司法拥军活动,用法用情用心,积极探索拥军新路径,打造拥军司法品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吴某驾驶一车辆在事发路段碰撞、碾压横过机动车道的行人宋某(系驻厦部队军人家属,事发时3岁),造成宋某左小腿截肢,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车辆为某公司所有,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吴某是某公司的员工,事发时正在履行职务。宋某诉请判令保险公司、某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57866元。本案审理过程中,思明区法院依宋某的申请,对某公司名下价值500000元的财产进行保全,并通过先予执行程序,由保险公司先予支付120000元。
这是思明区法院公布的一起司法维军典型案例。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加快案件审理进度,不仅及时保全了侵权人的财产,为后续执行奠定了基础,还通过先予执行程序,由保险公司先予支付12万元,有效保障了受害人的后续治疗,缓解了受害人家庭的经济困难。本案判决后,受害人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受害人家属所在部队及官兵亦对本案的处理表示赞赏。随着受害人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获得赔偿,本案圆满解决,案结事了。
目前,厦门两级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军人军属优先窗口,厦门中院依托民一庭设置专门的维军合议庭,指导协调各区法院办理涉军案件,确保涉军案件审判质量。各区法院结合辖区实际,抽调业务骨干,成立维军合议庭,在审判、执行中坚持“三优先”原则,不断健全案件调解衔接机制,高效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近年来,厦门中院与警备区政治部共建“军人法律服务站”,与辖区内5支营旅级部队签订共建协议,进一步明确案件通报、纠纷联调、服务保障等长效机制。日常共建中,两级法院不断创新司法拥军新思路,抓住“八一”等重大节日节点,积极走访慰问,举办读书座谈会、法律宣讲会、军营体验日等活动,为部队官兵解答疑惑,增强法律意识,厚植依法治军理念。
此外,思明区法院、集美区法院还与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沟通对接,成立“老兵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已受理涉军纠纷16件,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江荣义 安海涛)
下一篇 陈奇峰:把爱汇聚 用行动诠释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