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线](upload/logo/193.png)
5月16日,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衡水中院坚持修复理念,构建“引导+审判+修复”审理模式,努力实现裁判结果体现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以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了衡水生态环境安全。
衡水中院审理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中,法院引导被告人主动补植复绿,栽种树木600余株
据介绍,衡水中院构建的“引导+审判+修复”环境资源审理模式是指,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主动告知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可酌情从轻处罚的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在裁判时,综合考虑当事人主动履行意愿、生态修复可能、强制执行效果、社会公众主观感受等因素,对主动修复且效果较好的依法减轻处罚,在判项中加入生态修复内容,努力实现裁判结果体现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如在今年4月,衡水中院审理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中,法院积极引导被告人主动补植复绿,栽种树木600余株,其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后,依法对其适用了缓刑,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衡水中院滨湖法庭联合桃城区法院及小学生共同宣传衡水湖司法保护
此外,衡水中院还开展多维普法,强化全社会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先后发布环境资源审判普法案例17件,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指引人民群众学习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将环境资源保护宣传纳入“八五”普法内容,结合“世界环境日”宣传主题,深入学校、社区、公园等场所持续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环保意识;制作“环资小课堂”系列微视频,在河北长安网、省法院官微等省、市多家新媒体账号予以转载播放,社会群众关注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今年,衡水法院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从提升专业化审判工作能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普法职能、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力度等三面打造“水韵儒乡,法护青绿”的环境资源保护品牌,奋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加有效的维护衡水生态环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徐秀丽 刘怡倩)